2022年3月22日 星期二

公平。真是有趣。

昨天荼蘼和邪吵架了。要說意外,倒也沒有。意外的是吵到差一點絕交。
印象蠻深的是荼蘼跟我說的。

“我覺得很不公平”
“我因為信任你,所以我說了實話”
“說了綜合考量後的結果”
“包含了他所說的信任”
“但這卻不是他想要的信任”
“結果卻要為了這個信任中間的偏差解釋付出代價”
“這對誰都不公平”

是啊。
這對誰都不公平。
但,怎麼樣是公平呢?
或者說,人跟人之間,又何來公平呢?

那晚,在願願的直播間,恰巧就是一群倔強的女孩。
我們討厭在人前哭,討厭示弱,總是可以若無其事。
就是安慰不得。
而那些能讓我們放聲大哭的人,很難得。
我突然想起了幾個月前的一通電話,我媽打來的。
聽到忍不住掉淚,聲線還是盡量的平穩
一掛電話,轉身就爆哭,出不了聲的那種
記得那時候哭到錯過了晚餐吧?
願願說的沒錯,這樣的關係很難得,但依賴了,失去真的就很難受。

再前幾天,因緣際會的跟源源聊了很久
也不知道是男生都這樣子嗎?聽起來他們想法很像。
解決了我一些疑惑。
對於為什麼有空的時候不談的疑惑。
我感謝他
雖然因此成了現在這樣。

某本小說的一段,印象也很深刻。
“你就這樣放棄了?把她留給其他人?看來你也沒有多愛她,是我看錯了。”
“你把她留給一個不知道會不會出現、也不知道會不會更好的人,讓別人欺負她。”
“你也不怎麼愛她嘛,不然怎麼會把她推進坑。”

我特別不喜歡聽到“我配不上你,下一個會更好”這種話。
源源說,而且一般這時候,他們認為,這是為對方好。
這點我是相信的。
不過,我不認同。
源源也說了,這是最簡單的選擇。
是。

聽完前前任的事情,源源挺感歎的。
他不明白,我怎麼會遇到這種人。
而接受過這種人的我、喜歡過渣男的我,
下一個會更好?說出這種話,莫不是在開玩笑。
這不是在為我好,這只是逃跑了,將我交給虛無縹緲的未來。
下一個,下一個會是誰呢。
如果覺得自己不夠好,那看上不夠好的人的我,下一個能多好呢。

我其實一直不理解不夠好這個概念。
不夠好,那就變得更好。
不夠好的我被對方看上了,就代表對方覺得夠了。
我珍惜的東西,就自己好好收好,誰知道別人會不會棄如敝屣。

小伊生病那時,一個老師告訴我,他有一隻成年的母蛇,很乖,直接送我。
小伊那時幾乎是判定死刑了,我還是帶牠去看了醫生,一次花掉的錢就是半隻小伊。
而且還有不知道幾次的回診。
小伊不死,我不會有空間精力再養其他的。
小伊還小,不好照顧。
但我會為了另一隻放棄小伊嗎?
不會。
若說生命比較極端,那麼僅僅是交換呢,我會拿小伊去交換另一隻嗎?
不會。
因為她不是小伊。
小伊到院就走了,其實走都走了,沒必要花錢再去做後續檢查。
可是我願意,不僅僅是為了阿硯,而是為了小伊。
也許有人覺得不值,但,我覺得值。
值得不值得,該由我自己決定。
何況交往了,值不值得,難道我分不清?

我相信男女之間有純友誼。
但即使如此,為了另一半,很多時候必須保持距離。
即便不是如此,即便是再親密的朋友,對於彼此生活的影響實際上很小很小。
能影響到我幸福與否的,第一是我自己,第二是我的另一半,再來是家庭
然後才是極少數的朋友。
當退出我的伴侶身份的那刻,也就不可能影響到我的幸福了
無論我以後的對象好與不好,那都和對方選擇退出無關
所以,那不是為我好。

人總是會活成自己討厭的模樣
就像我們討厭別人打著為自己好的旗號擅作主張
但自己卻又做著相同的事。

不知道是不是男生耍帥?
希望將女生寵成女孩,所以勉強自己
直到撐不住了分手。
“因為不希望你遷就啊。”
“我不明白,感情不就是互相遷就嗎?”
“對啊,但那應該是開心的事情”
“那你又怎麼知道我不開心呢?”
“因為總會把對方代入自己曾經的角色”
你們真的很過分。
也是真的很不公平。

換我要說,我們不一樣。
資訊不對等,判斷取捨自然會不同。
這並不是委屈。
以結果論,確實可能是三年多了還沒結果。
但這樣判斷真的適合嗎?
因為我不知道而沒有變的三年,沒有嘗試,跟沒有三年一樣。
就像荼蘼說的,這樣的認知造成的偏差卻要承擔後果,這對誰都不公平。
事實上,也並不會因為分手了就沒有改變、沒有委屈。
正是因為這樣的分手理由,才更會改變。
而我的下一任會怎麼樣利用這個改變,會不會因此欺負我
誰敢肯定。

人的生命如此脆弱。人的緣分也如此脆弱。
尤其異性朋友之間。
只要不熟悉對方的另一半,就不大會再相約。
即使是平行線,那也是極少數。
就像南京一別,也許就是永遠。
緣分竟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就結束了。

我反而有些能原諒前前任了,除了他犯下最大的錯事。
分手後他的反應其實算尋常,只是因為開頭很糟糕,而成了糟糕的連鎖組合。
除了開頭,我未必不會同他一般。

分手後又很多事要想,有很多事要寫
看到很多東西還想分享,看到很多地方還是想一起去
看到情侶相關的事,還是想一起試
某方面而言,我覺得不是情侶關係也很好,如果真的能毫無芥蒂
但大概不可能吧。畢竟還有很多事,是情侶才能做的
寫的東西想發又不想發,想對方看又會怕反效果
怕間隔太短惹對方厭煩,又怕長了,對方習慣沒有自己的存在
精打細算著時間,希望能在恰好的時間點恰好的勾起留戀
又怕多了對方覺得煩。
源源說,對方提了的話,他一定思考了很久
“而且決定了就不會變了吧”我說。
是啊,我知道。
可是源源也說,他會怕,接不了對方出的招。

每個人對待傷口的方式都不一樣
明明怕痛,但對於心理上的傷,我卻特別暴力
總之就是撞,撞到無感了,也許就好了。

想來我的喜歡大多都不怎麼樣。
喜歡的人往往沒在一起,喜歡的事往往沒有才能。
喜歡奇幻卻寫不出,對散文比較還好,寫的比較好的卻是散文。
喜歡手工藝,卻對設計無法。
也許是因為我也挺半吊子的吧。